近日,多地 出现出租、贩卖信用卡的案件。大家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而且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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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外汇110为您介绍的公安机关将联合银行对用信用卡盈利者实施惩戒,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外汇资讯、外汇热点,来外汇110网